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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5/24 11:56:33

文章来源:深圳民政在线,链接:http://mzj.sz.gov.cn/cn/xxgk_mz/tzgg/content/post_8784254.html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17:50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字体大小: 打印

深民〔2021〕46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残联,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组织人事局、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共事业局:

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质量,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逐步摆脱疾病、回归社会,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和社区和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18日

关于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精神卫生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发展,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质量,帮助精神障碍患者逐步摆脱疾病、回归社会,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和社区和谐,结合《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0〕147号)、《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1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精神障碍患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全面发展需求,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和政策协同,统筹规划体系布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积极营造社会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氛围,携手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共享小康社会美好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顶层设计和体系布局,构建“政府为主导、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职能,健全政府部门协调协作机制,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提供支持和保障。

2.坚持需求为本,强化服务。坚持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回归社会为最终目标,不断整合拓展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专业服务,推动形成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

3.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整合利用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社区服务资源和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强化与残疾人综合服务评估、精准帮扶、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纵向衔接,与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慈善组织的横向联络,构建全方位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三)服务对象

主要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各区100%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基本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设立服务场所

民政部门负责推进公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各区要积极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照料和社会工作支持性等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主要为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治疗后病情稳定并推荐实施社区康复的患者,以及因家庭照护和康复确有困难需提供喘息式服务的居家康复患者提供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作为服务需求与服务资源统筹对接的平台,应积极发挥辐射居家的康复服务作用。

(二)丰富服务内容

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各级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是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购买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逐步由社会力量承担:一是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社会工作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外展服务、辅助教育、就业支持、社会融合活动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等。二是机构疗养服务。主要包括利用不同类型的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不论户籍及是否持有残疾证)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康复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数量等要素,由购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加以具体明确。可采用发放服务券、购买小时服务等形式确定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方式。

(三)建立康复服务工作机制

建立服务转介机制。为加强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资源的整合协调,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与职康中心、属地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短期托管机构、就业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服务转介机制。推广完善以社区精防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康复服务人员、民政或残联专干、社会工作者等相关人员为主的社区精神障碍个案管理服务小组制度,多方密切协作,探索以精神障碍患者全面发展为核心的个案化管理服务机制,为患者实施康复服务、享受福利政策、重新回归社会创造便利条件。

(四)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各区要将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管理重点工作,帮助和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各区民政部门可积极拓展街道社工站(点)服务功能,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将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务中,通过持证社会工作者入户走访,了解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情况、家庭结构等基本信息,为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造册,做到“一人一档一案”,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积极融入社会。市、区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应当强化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成员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患者家庭关注患者病情变化,掌握相关康复知识技能,照料好患者日常生活,引导患者及其家属积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加强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社会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普遍认知。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建立不同规模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支援中心,为家庭提供照护资讯、政策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精神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应当主动开展教育咨询服务,组织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等进行技能培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康复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2022年底前,各区有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对适宜参加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并逐步建立康复服务信息台账,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均接受培训。

(二)第二阶段

2023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各区均能全面建成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信息台账,建立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综合评价体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开展辐射居家的康复服务,50%以上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三)第三阶段

2025年底前,各区至少建立1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开展辐射居家的康复服务,辖区内不低于60%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服务,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重要性,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单位和个人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和残联应当各尽其责、创新思路、主动作为。

民政部门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将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与精准帮扶相结合,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心理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发展。卫生健康部门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加强专业技术培训,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有机衔接。残联组织充分利用社区康复服务资源,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残疾人康复工程、托养服务、就业服务等工作协调推进,组织所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财政部门应结合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需求,合理编制支出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

(二)加强资金支持

落实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统筹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所需经费,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社会捐赠等有益补充,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研究加大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的扶持、人才培训支持。帮扶具备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补贴。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精神康复服务人才吸引培养、职级晋升、登记管理、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激励评价等机制,努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队伍。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发挥区位优势引入和培育专业服务团队和专业人才,通过各类社区康复机构、街道职康中心、社康中心,支持和培育一支熟练掌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技能的医生、护理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行业组织建设,发挥行业服务和技术规范作用,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着力建设和形成基础性、关键性、实用性的康复服务技术标准体系。

(四)加强督导考核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纳入相关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各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共同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同时,要加大相关政策及工作推进的宣传力度,为全社会关心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民政局定期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检查评估各区工作情况,对工作组织实施好的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慢、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区进行通报批评。